各市建委(建设局):
根据省委平安办、省建设厅《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“平安工地”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浙建〔2022〕10号),我厅对《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“平安工地”建设指南(试行)》(浙建质安发〔2021〕42号)进行了修订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2年10月12日
为做好资质证书延期时新、旧资质标准的衔接,自2020年3月30日起,依据《关于印发<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浙建法〔2006〕47号)文件要求取得的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、市政(道路)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……